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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防尘降尘不力,建筑工地停工!

发布:2009-07-20 10:28:29作者: 不详浏览量:2180

刚刚召开的市建筑业管理局有关工作部署会议上获悉,为贯彻落实《绍兴市区进一步深化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该局出台七项强制性规定,严格控制市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对未能达标的建筑工地将责令其停工。

    据悉,参加这次工作会议的有市直建筑监理设计企业、驻绍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人,市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等。

    根据规定,在建工程必须设置统一的施工围档,施工现场四周采取砖砌筑封闭式,高度不得低于2.5米;建筑工地大门出入口处须增设车辆清洗设备,并落实专人负责管理;施工现场道路实行硬化处理,场内堆放的渣土应及时清运,对部分裸露土地适时喷水保湿或种植花草,以控制尘土飞扬;严格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在规定期限后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确保现场及周边环境不发生扬尘污染;工地现场堆放的物料机具应有序、规范,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按规定加盖加棚,以减少使用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强化施工现场和建筑垃圾清运管理,严格执行工程车辆出入冲洗制度,确保施工车辆净车出场;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作为控制扬尘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民工素质教育和施工队伍建设,倡导文明施工,杜绝野蛮行为,增强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

    该局还对市区各建筑施工现场防尘降尘工作实施动态督查,对整改不力或限期整改未能达标的将责令其停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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