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前夕,省经信委印发了《江苏省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为贯彻实施《江苏省散装水泥促进条例》而制定的又一份规范性文件,对促进我省预拌砂浆行业健康发展、加快砂浆“禁现”步伐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办法》分总则、备案申请、备案程序、备案管理及罚则五章共25条。对申请备案的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应当提交的资料、备案的具体程序,以及各级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在备案过程中的职责都作了规定。另外,对经过备案的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在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用户使用通过备案的企业的产品享受专项资金返退政策等方面也作了具体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