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0-03-15 14:38:06作者: 不详浏览量:3046
节能减排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要求,而建筑节能是我国节能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建筑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对建筑节能的推动至关重要。为此,在今年的两会上,民建中央提出,应鼓励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以此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进程。
近年来,我国的建筑节能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形势仍然不容乐观。例如:随着墙体材料需求量增加,实心黏土砖生产企业新建、扩建现象有所回升,实心黏土砖产量呈增长态势。以黏土砖和非节能建材为主导的格局仍未得到根本改变,毁田烧砖、破坏耕地的现象屡禁不止。随着我国城乡建设和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非节能建筑大量建设,这不但消耗大量资源,将来改造还会产生巨额投入。
据介绍,从降低内外热交换的外墙保温材料,到带有冷热桥隔断的新型窗框;从低辐射的保温性能高的中空玻璃,到能将80%%阳光遮挡于墙外的遮阳卷帘,再到充分利用地下热能保持房间恒温的地源热泵,节能措施的使用能使一些项目的建筑节能率达到85%%。对此,民建中央在“发展绿色建筑、促进节能减排”的提案中指出,要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鼓励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应用优质新型墙体材料建造房屋,一方面建筑功能将得到有效改善,建筑质量和居住舒适度显著提高,可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另一方面还可以将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变废为宝”,提高资源利用率、改善环境、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积极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同时,还需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改进房屋建筑门窗的保温气密性能,改革并大力推广应用节能型门窗和门窗密封条,重点发展塑钢窗。控制门窗和墙的比例,对玻璃的性能提出更高要求,应积极采用中空玻璃、热发射镀膜玻璃等新型玻璃。另外,各地还应根据所处地理位置,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
民建中央还在提案中指出,应建立和完善建筑节能工作激励和处罚机制。第一,要将建筑节能列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凡达不到有关节能设计标准或在工程中采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产品、材料和设备的,一律定为不合格工程,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得减免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不得参加优质工程的评选。第二,表彰奖励在建筑节能新技术、新材料和新产品的研发、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对执行节能标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处罚。第三,开展建筑节能优秀设计方案评选活动,提升节能综合设计水平。第四,对于大力应用和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项目,财税部门应给予相应税费上的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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