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3-08-11 13:52:06作者: 浏览量:2405
永康市企业服务中心是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企业服务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引进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 引进对象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
2.引进对象专业:详见《2023年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下属事业单位永康市企业服务中心人才引进专业目录》。
3.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于2023年9月底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的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8月24日。
(二)报名方式:报名者请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发至邮箱号:512954905@qq.com,同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荣誉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打包,打包文件名统一为:永康市经信局企业服务中心+岗位名称+毕业学校+姓名+专业。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联系人及电话:盛女士、胡女士,0579-87101146。
(三)在职的事业人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名证明。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27日。
四、考核选拔
(一)组织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考核选拔,考核时请考生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考核以“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各100分,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入总成绩,笔试合格线60分以上,面试合格线60分以上。笔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资格复审,面试合格的,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具体考核时间将电话通知考生。
五、体检与考察
(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永康政务网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未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在职人员在引进单位规定的时间内与原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引进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3.监督电话: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9—87101355;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0579-87101162。
永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康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