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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黄岩区散装水泥办公室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

发布:2012-03-02 09:11:48作者: 浏览量:9988

     2月10日,台州市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台人社发〔2012〕34号),根据省公务员局批复,同意台州市黄岩区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等9家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黄岩区散装水泥办公室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是我市第三个完成散装办机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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