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1-05-19 07:34:40作者: 陈光华浏览量:3591
推广应用预拌砂浆,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以下简称砂浆“禁现”),是荆门散办目前的重点工作之一,该市散办脚踏实地,循序推进,使荆门市的预拌砂浆从无到有,渐进发展,人们观念也开始转变,从不理解到逐步理解,从抵触到接收,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随着推广应用工作的逐步深入,各种突出矛盾也日益凸现,如果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对推广应用及砂浆“禁现”工作将大有好处。
(一)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问题。对于干粉砂浆的生产,国家有相关的工业行业标准——《预拌砂浆》(JG/T230-2007),但对于施工环节,却没有相应的技术规程,这是工业新产品进入市场使用环节的重要技术标准。目前上海、北京、江苏等地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干粉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我省却没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这项工作相对滞后,给干粉砂浆进入市场施工环节制造了人为的障碍。
(二)施工图标注问题。为了更好促进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加快砂浆“禁现”进程,多数地方在出台“禁现”文件时,都要求: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使用预拌砂浆纳入建设工程项目之中进行管理,设计单位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明确规定预拌砂浆的品种和等级。实际情况是:图审机构仍然延用原来的砂浆标注方法,没有按干粉砂浆的相关产品品种、等级来标注,也就是说这个环节的把关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三)保温等特种砂浆的散装化问题。随着建筑节能工作的深入,今后的住房墙体都必须做外墙或内墙保温等处理,否则,节能验收难以达标。由于保温等特种砂浆的比重较大,而且有逐步提高之势,因此,在砂浆“禁现”的过程中,保温等特种砂浆的散装化应该有一个明确的要求,荆门已出现过施工企业推说本地没有散装保温砂浆而要求现场搅拌砂浆的先例,这阻碍了“禁现”工作的全面推进,也使得“施工现场禁止搅拌砂浆”名不符实。
(四)专项资金返退问题。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使用散装水泥达到一定比例(多数定为70%)后,可以要求返退散装水泥专项资金。随着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推广应用,混凝土、砂浆“禁现”工作的强力推进,建设单位使用散装水泥的比例一般能够达到这一要求,也就是说,到一定时候,存在大多数建设单位要求返退专项资金的问题。而实现情况是:大多数地方散办工作人员的经费来源于征收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仍然实行自收自支制度(荆门散办也如此)。如果征收的基金多数用于返退,那散办工作人员的工资及公用经费如何解决,可见这一问题的解决直接关系着散办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及散办今后的生存、发展。
当然推广应用预拌砂浆、实现砂浆“禁现”是散办的重要工作职责,我们责无旁贷、义不容辞,我们也一定会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来实现这一目标,如果有效解决上述几个问题将大大提高散办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尽早实现砂浆“禁现”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