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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10-12-13 15:02:15作者: 不详浏览量:3920
我国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水泥行业准入条件》,严格抑制水泥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并鼓励现有水泥(熟料)企业兼并重组,以促进水泥行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和结构调整。
准入条件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水泥产能总量控制、有序发展原则,严格控制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对新型干法水泥熟料年产能超过人均900公斤的省份,原则上应停止核准新建扩大水泥(熟料)产能生产线项目,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等量或减量淘汰”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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