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10-07-20 15:09:04作者: 不详浏览量:3169
自2009年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大会后,“低碳”经济已成全球公众竞相热议的话题。在传统、高耗能的水泥行业中,发展散装水泥已成为世界各国治理水泥行业高耗能高污染状况的共识。
公开的数据显示:2009年,国内散装水泥供应量达到6.36亿吨,平均散装率达到45.82%。与欧美发达国家散装率90%以上相比,差距甚远。更让人感到不妙的是,国内推广散装水泥呈现出的东部沿海城市进展快、西部落后地区推广慢和城市发展快、农村进展薄弱的不协调格局并未获得根本的改观。
总结发展散装水泥走在全国前列(2007年,厦门市水泥散装率已达78%)的“厦门经验”对于当下的中国推广散装水泥事业具有不言而喻的参考意义。
以市场为导向的起步经验
在厦门市推广散装水泥2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1990年是一个不应该被忽略的年份。
1990年,厦门市是全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最落后的地区之一,散装水泥使用量为0.37万吨、散装水泥使用率为0.7%和商品混凝土为3.7万立方米。同年,厦门市被国家计委、建设部、物质部、建材局确定为全国“八五”期间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试点城市。
近乎于从“零”的起步。时任厦门市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助手的李春龙回忆说:“厦门当时没有什么水泥生产企业,全市水泥生产量也几乎于零,特殊的环境逼着我们要另辟蹊径。”
与当时全国其他地区发展散装水泥聚焦在水泥生产企业,以政府条例限制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的生产比例的发展模式不同,厦门市发展散装水泥则把目光盯在了具体使用水泥的建筑施工方身上。
在经过当时厦门市计委、建委、经委和物质局等多个部门协调后,“厦府(1990)综109号”文件正式颁发,确定了以“限制袋装,优惠散装,抓预拌混凝土使用,促散装水泥供应”的指导思想;厦门市政府转发了厦门市经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推广工作的意见”,对发展散装水泥做了具体规定:对袋装水泥用户征收“扶散基金”;强制市区41条主要道路两旁建筑工程使用预拌混凝土,违者由城市管理监察支队责令停止现场搅拌并处每立方米150元罚金;对新建的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税收适当减免等。
作为厦门市发展散装水泥起步阶段见证者之一,现厦门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李春龙将这一模式归纳为:“依靠法制,部门齐抓共管;追根溯源,以市场为导向。”
事实证明,厦门市发展散装水泥的“另辟蹊径”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到1998年,厦门市散装水泥使用量、使用率分别达到48.17万吨、40.1%,商品混凝土也首次突破百万立方米。更为重要的是,厦门市找到了一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广散装水泥的发展模式。
依法兴散
国内散装水泥50多年的推广经验表明,单纯依靠以利益驱动为基本动力的市场调节,推广散装水泥将困难重重。在水泥生产企业、建筑施工方等多方利益的博弈中,唯有借助政府力量这只“看不见的手”的调控和参与,方能事半功倍。
“建筑工地在使用散装水泥时,收尘系统仍然比较落后,散装水泥存在很大的二次污染风险,使用预拌混凝土成为带动散装水泥发展的破局之道。当时,由于厦门一些施工企业认识不到位,违反规定进行现场搅拌的事件屡有发生。只有依法治散,才能规范有序。”李春龙说
对此,厦门市发展散装水泥办公室把“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现场搅拌混凝土,责令改正,并可按已浇注量每立方米处以100元的罚款,经批准进行的现场搅拌,应使用散装水泥,而未用的每吨处以50元的罚款”写进由厦门市人大颁布实施的《厦门市建筑条例》(以下简称《条列》),开创了福建省以地方法规规范散装水泥工作的先河。
至2000年,通过《条列》的实施以及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厦门岛内的预拌混凝土使用率达到了90%以上,创全国最高水平。更为重要的是,依法兴散成为厦门市走入全国推广散装水泥工作先进行列的基础保证。
原国家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刘颂淑在总结厦门推广散装水泥的发展经验时说,厦门在水泥资源不足的情况下努力拓宽供应渠道,制定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质量监控规定,依法治散,这一经验对全国具有很好的推广借鉴作用。
厦门市依法兴散的成绩也印证了“厦门经验”的参考价值:2007年,厦门市共使用散装水泥408万吨,供应预拌混凝土1228万立方米,水泥散装率达到了78%,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采访手记:
2010年1月1日,福建省正式颁发了《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这一条列的颁布标志着福建省依法兴散工作进入了新的法制化轨道。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福建省的各级散装水泥办公室正积极的投入于新条例的贯彻执行之中。
发展散装水泥利国利民。作为全国最早的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的试点城市之一,厦门市积累的20余年的推广散装水泥经验弥足珍贵。在“十一五”节能减排压力的重重倒逼之下,产业升级成为国内水泥行业的唯一出路。而发展散装水泥又成为这个“高碳”产业的重要方向。
谁不原意拥有青山绿水、蓝天白云呢?散装水泥的推广,正在为美丽的厦门岛锦上添花。“以市场为导向,依法兴散”,已经接近西方发达国家散装水泥推广成绩的“厦门经验”值得借鉴。
名词解释
散装率:衡量一个国家的散装水泥发展水平主要是看其水泥供应使用的散装化程度,即散装率。
1955年,日本的水泥散装率只有17.6%,1975年散装率达到90.5%,1985年上升到97.5%。日本的水泥厂大都沿海边布局,海运十分方便,世界大型(万吨级以上)散装水泥船中,日本占了近一半,装卸船设备也都采用高效节能的技术,陆上运输以系列化的散装汽车为主,长距离运输才使用散装火车或者集装袋。日本的每一个水泥公司或者水泥厂都建有若干个现代化的散装水泥中转站(或配送中心),负责为用户供应散装水泥或预拌混凝土,只为极少量使用袋装水泥的用户进行小包装。日本水泥的散装化程度以及散装设施的现代化水平都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
美国是世界上工业化、现代化及社会化大生产发展较早的国家,目前散装率在95%左右。德国、英国及北欧国家,水泥散装率也都在60%~70%以上,其中,瑞典的散装水泥卸船系统在世界上享有盛名,为国际间水泥散装运输提供了高效现代化的运输装卸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