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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召开送审稿审查会

发布:2010-02-26 14:15:07作者: 不详浏览量:2593

    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复合地基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送审稿审查会议于近日在江苏省高邮市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及江苏省建设厅派员参加了审查会,并对标准的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审查委员会由11名专家组成,编制组成员也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听取了编制组关于《规程》的制订过程和主要内容的汇报,对《规程》送审稿逐条进行了审查,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1、送审文件齐全,文字规范、准确,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写规定。 

  2、编制组总结了近年来我国现浇混凝土大直径管桩(以下简称PCC桩)复合地基技术的科研成果和工程经验,以试验研究成果、相关文献资料和专项研究报告为依据,经过多年的应用和实践研究总结,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该技术的应用,对节省材料、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了更好地推广应用该项技术,及时编制本《规程》非常必要。 

  3、《规程》提出了PCC桩复合地基的应用范围;规定了PCC桩复合地基的构造和材料、复合地基设计、计算方法;提出了PCC桩施工流程、工艺和质量检验方法。 

  4、《规程》内容全面,技术指标合理,操作性强,质量可控,与相关技术标准协调较好。 

  5、《规程》首次全面规范了PCC桩复合地基的设计、施工和检验,对该技术的应用做出了具体的规定,填补了我国PCC桩复合地基技术标准的空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6、审查会专家对《规程》提出的主要修改意见和建议如下: 

  (1)术语、符号、量纲应一致,并与相关标准协调; 

  (2)应进一步明确PCC桩复合地基处理的适用范围; 

  (3)对沉降经验系数、沉降计算应补充工程实例和说明; 

  (4)对垫层的构造、施工和检验方法做出具体规定。 

  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略)。 

  审查委员会对该《规程》无重大意见分歧,一致同意通过审查,建议编制组根据审查意见尽早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按规定程序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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