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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抑制水泥等行业产能过剩 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发布:2010-01-20 14:17:06作者: 不详浏览量:2088

    目前,山东省钢铁、水泥等行业不同程度存在生产规模过大、部分企业盲目投资等问题。对此,山东省出台意见,要求坚决抑制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行业的盲目投资,原则上不再批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行业单纯扩大产能项目。

  据了解,去年以来,山东省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业总体发展形势较好。但部分行业也不同程度存在生产规模过大、部分企业盲目投资等问题,其中2008年水泥产量1.39亿吨,产能1.5亿吨,2009年在建、新建干法水泥生产线14条,将新增产能2860万吨。

  当前部分产能过剩行业出现的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如不及时加以调控和引导,势必会造成盲目扩张和恶性竞争,将影响扩大内需的实施效果。对此,山东省政府日前出台意见,要求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

  山东省要求,要严格执行环境监管、用地管理、金融政策和项目投资管理等有关规定,坚决抑制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等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行业的盲目投资。各级投资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原则上不再批准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行业单纯扩大产能项目,严禁化整为零、违规审批。

  山东省还要求,对不符合国家和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要求,未按规定要求履行审批和核准的项目,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金融机构不得提供土地和贷款,住房城乡建设、规划、环保、质监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严格防止各级政府的财政性资金流向产能过剩行业的扩大产能项目。

  根据意见,山东省将进一步加大企业联合兼并重组力度,鼓励优势骨干企业通过横向联合、纵向联盟等方式,兼并重组工艺技术落后企业,整合存量资源,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高端化、集中化和大型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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