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省政府第60 次常务会议,研究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意见,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草案)》。
会议指出,发展散装水泥,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一条重要途径,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有效促进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散装水泥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与措施,科学设定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区域和时限,加大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建设力度,鼓励和推广使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会议决定,《山东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规定(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